未婚身份時,就讀過三毛的那篇《親愛的婆婆大人》,在準備跟老公攜手共赴婚姻圍城前,又翻出這篇印象深刻的馭婆之文,細讀加默誦,爭取爛熟於心。這篇文章讓我心態平和,連才華橫溢的三毛在婆婆面前尚且如此小心,我這無才無貌的小女子需謹小慎微更是應當。原來讀《紅樓夢》喜歡林黛玉,自打計劃拜見婆婆,就改崇拜薛寶釵。
總結了《親愛的婆婆大人》裏的幾個招數,示弱、在對方責難前先承認錯誤(哪怕心裏不承認這是自己的錯),勤快(標準是比對方更勤快),嘴甜(像剛吃了蜜蜂屎一樣),不要在婆婆面前罵老公(可以在被窩裏偷偷掐他),對他好也要控制分寸,絕不能做太親密的動作,不能說太甜蜜的話……怕自己疏忽,特意做了筆記,寫了紙條以備提醒自己之用。
在沒見婆婆之前,就聽老公嘴裏無意漏出的口風,說我不太盡人意的地方是個子不夠高,老公一米七五,婆婆怕影響後代身高,兒媳婦的身高條件是一米六三以上,而我穿上高跟鞋才一米六。另外,因我家姐妹兩個,婆婆說我家都是女孩子,以後你們第一胎也準是女孩子,而且家裏兩個女孩子最小的一個一定是又懶又嬌氣。這話一聽,就知道婆婆在沒見我之前就有了不小的成見,這更讓我不敢輕敵。更嚴重的是公公去世多年,估計婆婆的“戀子情結”不輕。
為了打敗她,在見婆婆之前,我先回娘家學廚藝,油濺火烤算什麼,聰明的人絕不打無準備之仗。只不過,親娘不太樂意,嘟著嘴邊培訓我,邊嘮叨:“養你這麼大,也沒見你為我做過什麼飯,沒見你為我費這麼多心思。”我一扔鍋鏟,扭身撲進親娘的懷裏:“要不說還是親娘好呢。”親娘感動得落淚,我偷樂,甜言蜜語也得提前練習,免得到時與婆婆當面較量時,技藝生疏。
早打探好婆婆不喜歡現代女孩子的彩色頭髮、熊貓粧容,就將披肩長髮收攏扎成馬尾,素面朝天,裙子選那條類似于學生裙的,鞋子選的中高跟皮鞋(這樣不至於第一眼感覺挺高,換完拖鞋第二眼大跌眼鏡)。當然武器裝備上不能馬虎,列出明細,一一採購回來,婆婆家大人小孩等人均有份。
老公見我如此認真對待,勸阻說:“我媽那人特隨和,你不用這麼隆重。”我笑笑依然我行我素,因為現在這個男人是我的,等到了他家他是誰的就不一定了,這種心理準備是要有的。
在推開婆婆家的門之前,已將笑容調整到露八顆牙的狀態,見到婆婆含笑侍立,靜待老公將自己介紹給她,在人家親母子相見時,決不能搶了她最優秀的兒子的風頭。聽老公介紹說這是我媽時,我才上前一步,伸出雙手(先下手為強)的同時親親熱熱地喊了聲:“媽媽。”這一聲也是提前設計好了的,第一次見面叫阿姨生分,叫媽太隨便,自認為媽媽比較適合。
婆婆笑呵呵地握住我的手答:“哎!”心裏大喜,耶!第一招成功了。
只是沒想到敵人準備得更充分,我住了四天,只陪婆婆買了一次菜,那一次還是我潛伏在臥室門口多時才得逞。一般我在她之前起床,梳洗完畢在客廳捧本書坐等,婆婆說:“這孩子起這麼早幹嗎,年輕人覺多才對,回屋睡去,睡去。”我說:“我習慣早起了,一會兒我陪您買菜去吧?”婆婆說:“今兒不用買了,昨天買的還有呢。有事我叫你,回屋睡去。”被她推回臥室,她卻悄悄地溜走了。飯是一次沒做的,聊天時,老公這個叛徒泄了我的老底,跟婆婆說:“為了來咱家,這孩子特意跟她媽學做菜,您瞧這胳膊上被油星燙的,原來可是連米飯都不會蒸的主兒。”婆婆拉過我的手說:“來住個幾天,哪用得著你做菜,我疼還疼不過來,哪舍得用你。只要你們自己過日子時,能做些吃的,不餓著就行。”經過談判,婆婆終於同意,她做飯,我洗碗。
來源:國際線上時尚綜合
羚兒說:感覺上怎么“婆婆”這個字好可怕~~看來我還真的好多“懶”習慣要改。。擔心
星期二, 十二月 30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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