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一月 07, 2010

男人,為什麽喜歡占有女人?

男人,占有女人的身體不等於真正擁有

對於愛情這兩個字,人們並不陌生,它將人的喜怒哀樂濃縮,將愛恨情仇貫穿,有多少男女為之癡迷陶醉,又有多少情人輾轉纏綿,為之心碎。愛情,永遠是情感世界裏道不盡的話題,困擾無數男女的枷鎖。那麽,愛情到底是什麽?有人說愛情為“圈套”和“鉤”的意思,捕獲與被捕獲的關系,男人是情場獵手,而女人則是獵物。生活中,我們常聽到花心男人在炫耀,我睡過多少多少女人,你說,這種優越感是否來源於男人天生的占有欲?男人對女人身體的占有,可等於情感的全部擁有?占有了一個女人,是真正得到她的心了嗎?如果喜歡一個女人,一定要用占有身體來獲取情感、或將其毀滅?


看過一篇小說,作者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:在那個瘋狂的年月,女者小陶來到茫茫大草原上。一天晚上,連長叫她“單獨執行任務”,就在那一夜,連長利用權力占有了她。至此,她經常來到沙灘邊,讓連長在她身上發泄性欲。這種事情不知發生多少次,流產次數已記不清。後來,女者要離開連隊去上大學。在兩個人最後見面的那個晚上,連長雙眼裏充滿的不是情欲,而是切齒的仇恨。他對躺在沙灘上的小陶吼道:“給我來一次真的,媽媽的,老子要一次真的!”他痛喊著:“你沒有屬於過我,一次也沒有過,你只不過讓我壓在身子底下,你那份心一直高高在上,你連眼皮都沒睜過。……你的那顆心,我拿什麽也換不來。”



看到了吧?原來感情世界裏也可以身在曹營心在漢。男人,對女人身體的占有不代表完全擁有。真正擁有一個女人,不是用暴力強人所難,不是狼吃羊的翻版,而是對情感徹底的征服、真正的擁有。愛情征服有多種:感情的,非感情的,金錢,名譽,暴力、地位的誘惑等等。那麽如何獲得女人心呢?美國作家華而特。湯恩說:“ 征服女人,精明的男人無須花費任何錢財,笨拙的男人則靠金錢,最差的男人靠暴力。”



一起因失戀而殘殺女友案。殺人犯在法庭辯解道:“她好比一只茶壺,只能我一個人用,怎麽能讓別人用呢?反正我得不到了,寧可打碎!”看,男人多麽自私的心理。哀,為那個無辜死去的女人心痛。失戀者戀愛不成,反成仇人,自己得不到,寧可將其破壞。這也是對愛情的褻瀆、占有,毀滅。我不懂,女人的身體是廉價的,還是情感有價,男人愛到及至就要滅其生命?對男人失戀後犯罪行為,有人還抱有同情,你看他多愛自己的女友,不正好證明了男人在惋惜失去的那分情那分愛嗎?傻瓜,那是男人對失去權利的悔恨交加,沒有得到的永遠是最好的,也見證了自己的無能。曾聽一個失戀的男人懊惱地說:“我當初真他媽的傻,完全能輕而易舉得到她,可我為什麽沒那麽做呢?”



男人用下半身來征服女人,女人是弱者,被動地接受,甚至為之付出一生的沈淪,輿論對女人永遠是刻薄的。古代有女子失身,立刻就會被沈塘,家族都不容。如果寡婦和人私通,則被打上一輩子的烙印。社會就是這麽不公平,對男人縱容,而對女人苛求。男人強暴女人無痕跡,女人卻要為此付出痛苦的代價。對此,有多少女人無奈,又有多少女人將自己的貞潔托付占有。小說中總有這一句,被男人睡了之後,女人總是又委屈又悲哀地說:我是你的人了,你要對我負責。這樣的女人,其實是用身體做代價,從狼窩再入虎口。你和某某睡過了,就真是人家的人了?生是人家的鬼,死也要做冤屈?女人對男人奉出肉體為代價,不依不饒對方的占有。既然你睡過了我,我將身體交給了你,你就要對我負責的。唉,被辱女子以占有要挾,再強行反占有、依附對方,屈服於身體的玷汙,更無幸福可言,將其一生毀滅。


沒有感情基礎的占有,必定走向沒有愛情的墳墓,沒有尊重的愛戀註定不會有好的結局。即使雙方走進婚姻,感情也必定名存實亡。所以,男人,如果你真愛一個女人,想真正擁有一個女人,請尊重她的選擇吧,不要用身體占有來輕蔑她的存在。相信我,至此,你會獲得女人一生愛的回報……



粉色物語閣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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